内蒙古农牧业生产资料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治区“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”之一,自成立以来,始终秉持为“三农三牧”
服务的经营宗旨,本着“求实、进取、诚信、服务”的企业精神,一直恪守行业规范,以保障农民消费者权益为己任,依法经
营,为促进自治区农业发展、保障全区粮食生产安全、保证我区农资市场供应、稳定农资市场价格做出了积极贡献。
2016年以来,内蒙古农资公司在自治区供销社整体部署下,积极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
》(中发【2015】11号)精神,加大改革力度,积极创新发展,努力转型升级,大力增强“为农、务农、姓农”和创新服务
“三农”的本领,并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效果。
但是,一些别有用心的竞争对手和心怀叵测的人,在农资市场、金融机构和生产厂家等部门多次进行恶意造谣诽谤,散布
虚假言论,意图损害我公司良好的商业信誉,扭转公司改革转型的大好局面,阻碍供销社综合改革进程,破坏国家改革发展的
大政方针。为了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,捍卫法律尊严,内蒙农资公司对于造谣诽谤已做报案处理,公安机关对散布的不实信
息进行了留存取证,组织调查程序。
我们呼吁公司全体同仁和知情人士,积极帮助公安部门提供线索,将造谣者早日绳之以法。同时,农资公司保留进一步采
取法律措施的权利。
内蒙古农牧业生产资料股份有限公司
2017年4月28日